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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选拔部分岗位中层干部人选的工作方案

2020年07月10日 14:21  点击:[]

根据工作需要和部分中层岗位空缺情况,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,采用组织选拔方式选任2名中层副职干部,方案如下:

一、选拔职位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名,卫生所所长1名。

二、资格条件

除满足《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(试行)》(鄂组办[2015]14号)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。

1.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高校基层单位工作经历。

2.管理岗位人员提任中层副职的,应当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。专业技术人员提任中层副职的,应受聘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,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。

3.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。

4.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。

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6.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。

7.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:中共正式党员,熟悉学生工作,有辅导员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8.卫生所所长:具有医学或药学专业背景或者具有医务工作经验。

三、选拔程序

1.个人报名。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自愿填写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选拔中层干部报名表》(附后),7月13日前报党委组织部。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,形成报名人员名册。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。

2.民主推荐。(1)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,个别谈话对象为全体院领导、全体中层正职(含主持工作的中层副职)。(2)再进行会议推荐,会议推荐参加对象为全体院领导、全体中层干部、全体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。民主推荐时间另行通知。

3.确定考察对象。参考民主推荐结果,由院党委确定考察对象。若民主推荐情况比较集中,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。

4.组织考察。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条件和选任岗位实际要求,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严格的考察。考察前发布干部考察预告。组织考察谈话对象:院领导、相关单位(部门)中层干部、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(部门)有关同志。考察组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个人档案,考察完成后形成干部考察报告。

5.听取纪检部门意见。

6.讨论决定。由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。

7.公示。对拟提拔任用对象进行公示。

8.任职。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办理任职手续。

四、考察组成员

组  长:邓香生

副组长:龙莉萍

成  员:管大为、彭书怀

五、工作纪律

1.保守工作秘密,推荐结果和谈话内容不得向外泄露;

2.始终坚持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的原则;

3.不准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隐瞒、歪曲事实真相或者任人唯亲、封官许愿、营私舞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组织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7月1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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