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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党校学员管理办法

2018年11月16日 17:44  点击:[]

为保障党校培训工作顺利开展,规范党校学员学习行为,制定本办法。

1.实行党校统一管理、党总支具体管理的学员管理模式。党总支指派联络人负责本党总支学员的考勤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。党校在每期培训班指派专人任党校助理,负责与联络员对接。

2.每次党课结束后,党校联络人将考勤记录报党校助理汇总,并及时在党校工作群反馈当日考勤情况,主动接受监督。考勤记录是党课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。

3.学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,按指定区域就座,不得随意调动座位。

4.学员应自觉遵守考勤纪律,迟到早退均按缺勤记录,迟到或早退2次以上,本期党校成绩不合格。无故旷课1次除名,且不得参加下一期党校学习。课堂上不认真听课、玩手机、讲话、睡觉、吃东西,由工作人员记录在案,满3次即除名。

5.严肃课堂纪律,保证教学秩序。每次课前将通信工具调为静音状态,严禁将食物带入课堂及随意出入教室,认真做好课堂笔记。工作人员将不定时检查课堂纪律,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者,工作人员将记录在案。

6.每期党课结束后,学员须提交一篇心得体会,不少于1500字。心得体会不能打印,内容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,谈学习体会、收获,严禁抄袭。

7.党课分组讨论环节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,学时和讨论主题按照当期党课统一要求执行。每位学员应积极参与讨论,党总支将学员讨论发言情况如实记载。

8.党校考核成绩综合平时表现、课堂笔记、心得体会、开卷考试等4个方面,但其中任意一项组成项分数不足该项的60%,总成绩以不及格计。具体分值如下:平时表现占10分,课堂笔记10分,心得体会30分,开卷考试50分。开卷考试由党校统一命题,视情况可由各党总支组织考试及阅卷。严肃考试纪律,对违反考试纪律者成绩记0分,同时取消其党校参训资格。

9.党校对成绩合格学员统一颁发党课结业证书,按15%比例评选当期优秀学员。不合格者不予结业,下期参训时视同新学员同等要求。

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党校

2018年11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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