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,各单位(部门):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》《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拟对2018年中层干部换届后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,为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考核新提任干部的政治、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现就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考核对象为2018年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后试用期已满的中层干部共33人(见附件1,新提任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分组表)。
二、考核组成员
组长:李友虎
成员:邓香生、任晓峰、张丹平、岳东旭、
成 梅、彭书怀、束海星、付建威
三、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全面考核试任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、组织领导能力、工作作风、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重点考核试用期满干部对所担任职务的适应能力、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。
四、考核程序
1.自我总结。考核对象对本人在试用期间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特别是履行工作职责及取得成效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,工作总结应根据考核内容,实事求是,既肯定成绩,也要找出缺点和不足,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。
2.组织考核。考核组根据分组情况在试用期满干部所属部门内部进行民主测评(《中层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》见附件2),在所属部门选取部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,对试任干部进行全面考核。
3.综合评价及考核结果确定。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,对试用期满干部做出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评价,形成考核材料。报学院党委研究,决定考核结果。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。
4. 考核时间:2019年9月4日。
五、结果运用
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干部,经党委会研究决定,按照规定的程序正式任职,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;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经党委会研究决定,免去试任职务,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,不再享受试任职务的政治、工资等待遇。
六、纪律要求
1.开展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,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、加强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,参加考核工作的全体人员应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、意义的认识,坚持党性,出于公心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本着对组织负责、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,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,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、测评干部。
2.考核工作组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。必须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,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,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。
3.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,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打击报复等非组织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4.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。党委组织部、纪委办公室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干部考核的来信、来访,提倡实名反映情况。
组织部:电话84803861;电子信箱zzb@wspc.edu.cn
纪委办:电话84803850;电子信箱jw@wspc.edu.cn
附件:1.新提任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分组表
2.中层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
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2019年8月1日
组别 |
考核组成员 |
考核对象 |
第一考核组 |
邓香生、成 梅 |
徐 杰、余峰浩、义艳刚、 孙广贤、於建伟、王金娥、 武 峰、周 宇 |
第二考核组 |
任晓峰、付建威 |
黄国峰、莫晓瑾、唐依明、 赵志峰、龙晓峰、刘鄢立、 吴春芳、申甲成、吴 峰 |
第三考核组 |
张丹平、彭书怀 |
陈世宁、李辉东、徐 炜、 秦 飞、徐 鑫、陈三华、 林 青、赵 亮 |
第四考核组 |
岳东旭、束海星 |
宁 波、龙莉萍、徐 晖、 管大为、周 飞、赵 磊、 易晓春、邓富虎 |
附件2:
中层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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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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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现职评价 (在相应栏目打“√”) |
称职 |
基本称职 |
不称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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