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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二支部关于高明、刘华锋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2013年05月30日 00:00 党委组织部 点击:[]

机关二支部关于高明、刘华锋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根据发展党员规定,现将以下2名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:

姓名

性别

民族

出生年月

学历/职称

参加工作时间

申请入党时间

列为积极分子时间

高明

男

汉

1979.10

本科/讲师

2002.9

2010.5

2011.4

刘华锋

男

汉

1977.2

研究生/讲师

1999.7

2007.4

2011.5

本公示自即日起7日内(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3日),凡对上述发展对象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机关二支部或党委组织部反映。

机关二支部联系电话:84809856

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:84804765

武汉船院机关第二直属党支部

2013.5.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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